10月11日至12日,受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环保部委托,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云南省环保厅联合组成的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技术评估及考核验收专家组对石林景区开展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进行实地评估考核验收。经专家组技术评估,石林景区达到示范区申报标准,予以通过示范区考核验收。
在两天的评估考核中,专家组按照《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管理规程》中技术评估和考核验收工作程序,根据《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与运营规范》中的有关标准,从示范区规划、生态旅游资源、生态环境质量、传统文化保护、基础设施、服务设施、安全、卫生、区域统筹、公共环境与社区参与、市场营销、综合管理、培训与教育等13个方面对石林景区创建“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进行了综合技术评估考核。
资料审核
专家质疑
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核和答疑、实地考察,专家组对石林景区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经专家组技术评估,石林景区达到示范区申报标准,予以通过示范区考核验收,并针对石林景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汇报会
实地考察
反馈会
昆明市人民政府、市旅游局、市环保局有关领导,石林县委书记王冰,县长张勤勋,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汪明涛等县领导参加汇报会和反馈会并作表态发言。
据悉,今年云南省共有昆明石林、丽江玉龙雪山、版纳野象谷、玉溪烟庄4个旅游区参与创建和申报“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工作。届时,经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省环保厅联合专家组技术评估,达到示范区申报标准并通过考核验收的旅游区将被推荐上报到国家有关评定机构,最终通过现场复核、公示公告后无投诉、举报的旅游区可授予“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