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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组委会关于禁止制作销售使用木制火把的公告

2016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将于2016年7月26日—7月28日举行,为欢快、详和、愉快、文明、安全渡过火把节,展现石林彝族传统文化魅力,为节庆活动增光添彩。按照《森林法》相关规定,经2016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组委会研究,决定2016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期间禁止使用木制火把,统一使用环保生态型材料研制的新型火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各乡镇(街道)、县城、石林风景区自发部公告之日起至火把节结束,严禁销售木制火把。县市场监管、林业部门要加强木制火把销售点(店)监督检查管理,如发现销售木制火把点(店),依法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二、各乡镇(街道)、县城、石林风景区狂欢活动不得使用木制火把,统一使用生态、安全的新型节能环保火把。

三、各乡镇(街道)、县城、重点林区、集市、交通沿线要开展非法制作销售木制火把点清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清理排查,严格按《森林法》相关规定依法给予打击、取缔非法制作、销售木制火把违法行为。县市场监管、林业部门要加强县城及重点区域的督促检查,一旦发现违法制作的木制火把出售,依法进行打击。

四、使用新型火把,倡导安全意识。通过开展木制火把非法制作、销售专项整治,推行使用新型火把,使全县人民牢固树立文明、环保、安全欢庆火把节的思想,自觉抵制使用木材制作的火把,使用节能环保材料制作出的新型火把,形成既传承民族文化、又保护森林资源的新风尚。

五、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爱林、护林和保护绿色家园的意识,倡导人民群众树立生态文明、和谐、低碳、环保生活观念,自觉摒弃砍伐树木制作火把的传统陋习,不制作、不购买、不使用木制火把,积极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环保火把,为节日及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2016年中国.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组委会办公室

201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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